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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工说案(第三十六期):企业用工却规避责任 要承担的后果来了!

来源:中工网
2021-03-15 07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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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打工者罗某通过微信群“兼职代理”招工,进入一家人力资源管理公司,从事这家公司承包的邮政快递处理业务,但未签订劳动合同。后罗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,其家人就罗某与这家人力资源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对簿公堂。近日,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了这起劳动争议案,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成立。那么,企业既要赚钱,又想规避用工责任,需要承担哪些责任?
责任编辑:李林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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